当前位置: 宣传教育
移风易俗 | 洪泽区妇联联合洪泽法院开展“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主体法治宣传活动
日期:2024-04-29  关闭: 【关闭】  

1.jpg

为有效预防高价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树立社会新文明新风尚,进一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2024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新规的社会普及度,洪泽法院、区妇联、社区网格员联合开展“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主体法治宣传活动。

2.jpg

洪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传文介绍了近年来洪泽法院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彩礼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

民一庭庭长黄丛梅对2024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围绕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彩礼的认定、返还规则、诉讼主体等问题予以详细解读。

民一庭法官助理陈昱阳对彩礼返还以案说法,并详细指导区镇村三级妇联干部、网格员如何有效化解彩礼纠纷。

3.jpg

区妇联副主席吕彦仪指出,本次活动的开展对我们参会的妇联工作者在今后处理家庭纠纷事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感谢区法院长期以来关心妇女工作,支持妇女事业发展,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区妇联将着眼长效常治,持续深化与法院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坚持“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修复”三步工作法,常态化做好线索摸排预防、普法教育宣传、妇女维权信访、家庭矛盾调解、困境妇儿帮扶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儿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权益有人护、安全有人守”的温暖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