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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不能只怪制度设计
日期:2019-03-06  关闭: 【关闭】  
    日前,北京出拳修补制度"漏洞",明确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认房又认贷",至此,"假离婚"绕道式买房有望偃旗息鼓。一时间,人们的心态冰火两重天:通过多次离复婚成功变现房产的夫妻庆幸自己挤上了"末班车",未来得及买房的"假离婚"当事人则懊悔"白离了"。
    "假离婚"并非新鲜事物,多年前早已有之,原因林林总总:谋划买房,多分拆迁补偿,想计划外生育,方便子女入学、落户,变相避税,逃避赡养老人,甚至只是图多报一份暖气费。这其中,钻空子规避政策的政策性离婚不少。有人以"人性本恶"来为其开脱,认为趋利避害乃人性本能,先有制度设计漏洞这个"有缝的蛋",而后利用漏洞牟利的"苍蝇"才会死叮住不放。制度缺陷说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有空子是否就一定要钻?难道"合理利用"空子就是"天然正义"?套用一句时下最流行的诘问: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诚然,正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观察到的,人人都有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以最有效达到目的的"工具理性"。或许在当事人心目中,那本离婚证只是薄薄几张纸,不过是权宜之计中的一个道具,跟众多购房手续证明中的其他纸页并无区别——要什么紧,反正买完房就把它换成结婚证,9块钱就能买到几百万元投资的敲门砖,这笔账谁不会算?只要感情好、心在一起,又岂需用一纸婚书来保障?
    这种反复离结的"拉链式"婚姻貌似非常划算的一次次资本运作,实质上却严重损害了婚姻的严肃性。好比新车初次剐蹭肯定心痛不已,但随着受伤增多,难受程度渐轻,最后发展到对划痕熟视无睹,甚至考虑换车。同理,"假离婚"令当事人产生了脱敏效应,不再将婚姻视为一件庄严郑重的事,一份双方必须恪守的契约,一个以法律为后盾的情感承诺,而是当做逐利的工具。更严重的是,随着假的盛行及受到褒奖,人们对"假、丑、恶"现象也会脱敏,道德观出现滑坡,这是更大的社会危害。
    马克斯·韦伯强调,除了工具理性之外,人们还应该保持注重行为本身所能代表的"价值理性",即是否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忠诚、荣誉等,而不只是看重结果。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应该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并重,前者为后者提供现实支撑,而后者为前者的精神动力。一旦工具理性战胜了价值理性,社会就会陷入失范的漩涡。
    即使是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考量,"假离婚"风险也极大。事实上,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凡是出于自愿并办完合法手续的都是真离婚。一旦盖上钢戳,这个本子就具备了法律效力——换言之,所有基于婚姻关系之上的权益主张统统变成了无本之木、无水之源。当初为了简化手续并造成名下无房的事实而选择净身出户的一方,相当弱势,而且权益很可能"裸奔",一旦另一方本就另有所图或者见异思迁,自己就不得不承担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因为"假离婚"变得一无所有,最后诉诸法律要求重新分割婚姻财产的案例并不鲜见。远的不说,今年3月中旬,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成真的案件。夫妻俩本欲合演一场"离婚—买房—复婚"戏,不料一方中途罢演,最终不得不对簿公堂。男方诉前妻骗其放弃两套房产,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而女方称前夫隐匿巨额财产,反诉依法分割。
    面对这结局,身为旁观者的我们,除了感慨婚姻有时也会有"约好一起出石头,为何我出剪刀你出布"的同床异梦外,是否也应该好好审视自己的内心?完全将"假离婚"归咎于制度设计有漏洞、法律监管不完善、利益诱惑难抵挡、社会整体诚信缺失是否公平?我们不主张将婚姻神圣化,婚姻应该祛魅,但现代婚姻制度承载着情感归属、育幼抚老和保护弱者的功能,其严肃性需要维护,这也是对婚姻中所涉各方权益的保护。无论为人为己,"假离婚"者都须扪心三思。

(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