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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书写检察芳华
日期:2024-03-26  关闭: 【关闭】  

郭明璐,女,1988年12月31日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现任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检察官。

2010年8月进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检务督察)工作。

忠诚于党,忠于人民检察事业

郭明璐同志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极高的党性。进入检察机关以来,她始终秉承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踏实吃苦。郭明璐同志长期在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公诉岗位工作,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工作强度最大的岗位。郭明璐同志本着对党和检察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不知疲惫、勇于奉献,以毫不松懈的责任感,认真细致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涉案人员,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不断地努力,刻苦钻研业务,她成为淮阴区检察院的业务骨干,成为全市的公诉精英。郭明璐常说:“作为公诉人,我要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

业务过硬,时刻不忘检察职责使命

郭明璐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诉讼监督等案件1500余件,在工作中始终以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为指引。2020年7月,一起发生在二十五年的杀人案件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线,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之后,虽然有犯罪嫌疑人供述,但因事件发生在二十五年前,当时的物证鉴定水平有限,侦查取证意识不强,导致很多证据无法形成闭环。郭明璐连夜翻看了1995年的案件卷宗,为了方便审查案件,她将当年一本本手写的卷宗重新用电脑编辑打印。为了查清案件细节,她顶着炎炎烈日一次又一次走访当年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询问当年发现尸体的第一人。两次将尸体检验报告交给不同机构的法医进行文证审查,再与犯罪嫌疑人谈话中的细节进行比对,最终有效固定了案件的客观证据,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将案件顺利起诉,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22年4月,郭明璐在办理一起涉及四百余名老年被害人的诈骗案件中,利用两个星期的时间走访供电局比对户号锁定被害人身份、调查被害人支付记录,利于周末时间加班加点,整理了整整四十多页电子表格,将审查认定的被害人和诈骗数额一一对应,最终准确地锁定了诈骗的数额和人数,快速办理该起养老诈骗案件,最终法院以对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立检为公,处处彰显检察温度

2018年起,郭明璐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做好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工作,共帮教渉罪未成年人三十余人,其中一名少年经过郭明璐长达两年的帮教,成功考上大学并成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心大使。2021年至2022年期间,郭明璐同志办理淮阴区内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组建特殊群体检察办案团队“特爱团队”,着力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权益。自2021年起,郭明璐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30余人,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郭明璐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工作,自2018年至今,郭明璐组织各类普法宣传已超百场,创立了淮安市检察系统内首个抖音公众号,通过抖音平台编发原创普法视频,点击量累计超十万加。2022年度拍摄的原创普法系列视频《亲爱的,我来守护你》多次被人民日报、中国检察官网、江苏省妇联、江苏政法等媒体转发点赞,部分视频多次被民政、妇联、教育部门用于工作宣传。2023年3月郭明璐组织策划淮阴区困难妇女保护工作,内容涵盖妇女就业、生育等权益维护、家庭纠纷化解、妇女多元救助、残障妇女分级保护等6大方面。该项工作报送淮阴区区委政法委后获得区委政法委领导高度认可,后由区委政法委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辖区内十余家单位共同参与启动“她权益”项目,有力推动全区困难妇女保护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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