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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4-24  关闭: 【关闭】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专报、机要、保密、统计、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审计、政务内网、保卫、接待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牵头承办市妇女联合会执委会等重要会议;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妇女组织友好交流与合作;负责外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服务女性人才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络工作。

(三)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研妇女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工作;承担市妇联网上引导、动员妇女群众工作,监测、研判、应对涉及妇联组织和妇女的主要舆情;协助配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表彰宣传优秀女性典型。

(四)妇女发展部

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和推进各地妇联开展创新"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积极搭建妇女发展平台,助推妇女创业就业;组织开展妇女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帮助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和生产技能;参与扶贫济弱,帮助妇女脱贫增收。

(五)权益部

推进全市政策法规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推动涉及妇女权益的各项政策和法规更加科学民主;参与普法宣传、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牵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开展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工作。

(六)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负责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社会宣传倡导,引导妇女和家庭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牵头协调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协助配合开展家庭发展、儿童保护等工作;开展孤残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