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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24年度单亲贫困母亲帮扶资金和“女性安康”保险网络申报开始了!
日期:2024-08-13  关闭: 【关闭】  

2012年,市政府将单亲贫困母亲帮扶工作纳入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每年资助单亲贫困母亲1000元/户。从2016年开始,每年为单亲贫困母亲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凡患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四种癌症之一的单亲贫困母亲,确诊即赔付6万元。

一、申报对象

1.低保家庭及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低保边缘户因丧偶、离婚而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年满18周岁,但尚为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的单亲母亲。

2.“女性安康保险”保障对象:符合上述条件及女性安康保险投保条件的单亲母亲。

二、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亲贫困母亲向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安市单亲贫困母亲帮扶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

2.村(社区)收到申请后,按照基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核实、公示、盖章,并上报至乡镇(街道)妇联审核、盖章、上报。

3.县(区)妇儿工委办、妇联线上审核确认,同时将本地申报汇总表盖章扫描件、EXCEL电子版报至市妇儿工委办。

4.市妇儿工委办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附件1:

淮安市单亲贫困母亲帮扶资金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年  龄


民  族


文化程度


贫困原因


家庭

人口数


家庭人均

月收入(元)


是否参加

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是否属于民政四类人员

(是/否)

所属类型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供养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

本人健康状况是否患有重大疾病


婚姻状况

(丧偶/离异/其他)

工作情况


现有

住房性质


家庭地址


银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子女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年龄

性别

就读学校、年级

















    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村(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妇儿工委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财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


序号

资料清单

提交说明

1

淮安市单亲贫困母亲帮扶资金申请表

1份原件,申请人必须签字,村(社区)、乡镇街道必须加盖公章。


2

在学证明

1.子女未满18周岁的(以启动申报工作之日推算,200679日后出生的)不需要提供;

2.子女超出18周岁的:高中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高考录取信息截图;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


3

贫困证明

1.属于民政四类人员(低保户、特困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模板中需要提供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2.非上述人群提供村(社区)家庭贫困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

单亲证明

1.申请人丧偶的,提供男方死亡证明(户口本销户证明或火化证明);

2.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离异后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各地妇儿工委办、妇联负责统一向民政部门核实申请人婚姻状况,如发现未如实填报的,取消申请资格。


5

户籍证明

1.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本地户籍;

2.提供户口簿的户主页、本人页、子女页等复印件;

3.如子女和母亲未在同一户籍内,请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

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孩子没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备注: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号务必填写准确